結婚公証聲明書(俗稱寡佬證)須知

結婚公証聲明書,是香港男士或女士欲在中國內地結,必須取得的公證文件,結婚公証聲明書俗稱寡佬証,又叫單身公証或單身証明書,適用於從未有過婚姻關係人士、已離婚人士和喪偶再婚者,只是在聲明書內容有點差別,可查看:結婚公証(俗稱寡佬証)申請類別,以下是辦証須知。

  • 內地結婚使用的公証聲明書是一式兩份。
    • 正本在加章轉遞後由申請人帶回內地辦理婚姻登記
    • 副本將直接寄往結婚對象戶口所在地之民政局。
  • 未使用之聲明書必須妥善保管以作註銷,否則會影響日後再次作出申請。
  • 內地民政局可能要求申請人提供職業或經濟証明。 結婚雙方須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。
  • 內地結婚對象,男方不得早於22週歲,女方不得早於20週歲。
  • 相關題目:無結婚紀錄証明書(俗稱寡佬証)之有效期
  • 收費:結婚公証聲明書的公證收費 是1000 – 1400元,收費高低視乎離婚次數和公証類別。